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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依據「臺北市政府表揚運動有功團體及人員要點」辦理。
    二、本府為表揚本市優秀運動選手、教練、推展運動有功之績
    優團體及人員,特訂定前開要點,並設有「傑出運動選手
    獎」、「優秀運動教練獎」、「績優體育團體及個人
    獎」、「運動推手獎」、「推動運動性別平等獎」及「終
    身成就獎」等獎項;本(113)年度訂於9月10日假臺北體
    育館舉行表揚典禮頒獎。
    三、為循前開要點進行評選,請於113年6月30日前(郵戳為
    憑),免備文寄送推薦資料至本局輔導管理科(臺北市松
    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7樓),並於信封標註「臺北市113
    年運動有功表揚典禮推薦資料」,所送資料須含:
    (一)紙本推薦表。(公告於本局官網(http://sports.gov.taipei/)/公告資訊/最新消息,請下載列印。)
    (二)推薦表Word檔及相關照片、證明文件之電子檔,請以光
    碟片或隨身碟提供。
    四、鑒於推薦資料初審作業已往多有接洽補件之需求,爰建請
    儘早投件,並可視需要,就上述推薦資料相關問題洽本局
    余小姐(聯絡電話:02-2570-2330轉5422)先行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