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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依據學校衛生法第 8 條及本校衛生保健辦法第 8 條規定,學校應辦理新生健康檢查。

    二、本校依規定於新生(大一、轉學生、碩博士生)入學時辦理新生體檢,未依時間到校體檢之同 學,請於兩週內完成體檢(可至本校合作醫院體檢享優惠價 600 元,也可自行至他院體檢,費 用則依各醫院規定),體檢項目請依照健康資料卡。

    三、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可選擇到校體檢或自行校外體檢(選擇校外體檢者,請於開學後一個月內, 將報告交至運動健康中心衛生保健組)。

    四、體檢日期、時間:114 年 9 月 8 日(星期一)下午 14 時 00 分至 16 時 30 分止。

    五、體檢地點:于藝館三樓體育館內。

    六、若當天無法到校體檢,請下載健康資料卡,至醫療院所按照所載項目執行健康檢查。也可以至本校合作醫院(宏恩醫院)檢查

    宏恩醫院:

   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61號(五樓體檢中心)

    聯絡電話:02-27713161